煤炭經營企業應該辦理什么手續?
申請手續:
1、煤炭經營資格申請表;
2、煤炭經營資格申請文件;
3、煤炭經營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4、注冊資金證明;
5、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證明;
6、固定經營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證明;
(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7、企業自有儲煤場地證明(使用權證)或租賃、聯營場地的使用權證和使用合同(包括場地面積、設施,使用期限三年以上);
8、環保設施現場圖片及環保設施使用管理辦法或環保行政部門出具的儲煤場地環保合格證明;
9、煤炭計量、質檢設施使用證明;
10、煤炭計量、質檢設施合格證明;
11、國家有資質部門頒發的計量、質檢工作人員上崗證書;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核準證明;申請條件:
(一)具有相應的經營規模:煤炭批發企業年經營數量在五萬噸以上,煤炭零售及型煤加工企業年經營數量在一萬噸以上;
(二)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煤炭批發企業不得低于人民幣五百萬元,煤炭零售企業不得低于人民幣貳百萬元,民用型煤加工企業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辦公);
(四)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設施和儲煤場地,煤炭批發企業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企業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民用型煤加工企業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五)有符合標準的煤炭計量和質量檢驗設備;
(六)符合國家對煤炭經營企業合理布局、總量控制及環境保護的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煤炭經營企業需要辦理的手續包括:
煤炭經營資格申請表。
煤炭經營資格申請文件。
煤炭經營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注冊資金證明。
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證明。
固定經營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證明(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企業自有儲煤場地證明(使用權證)或租賃、聯營場地的使用權證和使用合同(包括場地面積、設施,使用期限三年以上)。
工商營業執照。領取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約3個工作日后可領取執照。
安全營業證明。消防廳審核賣煤的地方的安全標準,辦公人員會對所租場地進行安全系數檢測,如火災隱患等,合格后方可正常營業。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信息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建議您在辦理相關手續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機構,以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信息。
做煤炭生意需要什么手續?
申請手續:
1、煤炭經營資格申請表;
2、煤炭經營資格申請文件;
3、煤炭經營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4、注冊資金證明;
5、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證明;
6、固定經營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證明;(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7、企業自有儲煤場地證明(使用權證)或租賃、聯營場地的使用權證和使用合同(包括場地面積、設施,使用期限三年以上);
8、環保設施現場圖片及環保設施使用管理辦法或環保行政部門出具的儲煤場地環保合格證明;
9、煤炭計量、質檢設施使用證明;
10、煤炭計量、質檢設施合格證明;
11、國家有資質部門頒發的計量、質檢工作人員上崗證書;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核準證明;
申請條件:
(一)具有相應的經營規模:煤炭批發企業年經營數量在五萬噸以上,煤炭零售及型煤加工企業年經營數量在一萬噸以上;
(二)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煤炭批發企業不得低于人民幣五百萬元,煤炭零售企業不得低于人民幣貳百萬元,民用型煤加工企業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辦公);
(四)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設施和儲煤場地,煤炭批發企業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企業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民用型煤加工企業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五)有符合標準的煤炭計量和質量檢驗設備;
(六)符合國家對煤炭經營企業合理布局、總量控制及環境保護的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