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企業計提的安全費如何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的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4301專項儲備”科目。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本解釋發布前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借:制造費用等 貸:專項儲備 使用安全儲備支付費用性支出 借:專項儲備 貸:銀行存款 使用安全儲備購置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借:專項儲備 貸:累計折舊
新政府會計制度下怎么區分業務活動費用和單位管理費用,分別包含哪些?
新政府會計制度下,
1、第5001號科目《業務活動費用》 核算單位為實現其職能目標,依法履職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核算內容包括:(1)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2)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外部人員勞務費;(3)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領用庫存物品,以及動用發出相關政府儲備物資;(4)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為所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計提的折舊、攤銷;(5)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6)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其他各項費用;(7)按照規定從收入中提取專用基金并計入費用。
2、第5101 號科目《單位管理費用》核算事業單位本級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單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資產折舊(攤銷)等費用,以及由單位統一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