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會計制度下怎么區分業務活動費用和單位管理費用,分別包含哪些?
新政府會計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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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5001號科目《業務活動費用》 核算單位為實現其職能目標,依法履職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核算內容包括:(1)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2)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外部人員勞務費;(3)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領用庫存物品,以及動用發出相關政府儲備物資;(4)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為所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計提的折舊、攤銷;(5)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6)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其他各項費用;(7)按照規定從收入中提取專用基金并計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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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5101 號科目《單位管理費用》核算事業單位本級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單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資產折舊(攤銷)等費用,以及由單位統一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