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最基本的計價方法是?
固定資產最基本的計價方法是:
1)按歷史成本計價
歷史成本亦稱為原始購置成本或原始價值,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企業新購建固定資產的計價、確定計提折舊的依據等均采用這種計價方法。
按歷史成本計價的主要優點是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也就是說,按這種計價方法確定的價值,均是實際發生并有支付憑據的支出。正是由于這種計價方法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的特點,它才成了固定資產的基本計價標準。
(2)按凈值計價
固定資產凈值也稱為折余價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減去已提折舊后的凈額。
按凈值計價可以反映企業實際占用在固定資產上的資金數額和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
固定資產的計價原則:
現行制度規定,商業企業固定資產的計價,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支出入賬。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上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保險費以及稅金計價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以建造和制造過程中的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造、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增加的支出計價。
4.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定價值或按投資時的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其中投資人以設備投入企業的,在確定原始價值時,應提供原始發票。
5.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規定的價款加上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及稅金等計價。
6.接受捐贈,從境外調入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發票、賬單等憑證所確定的金額,加上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價。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撥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7.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8.企業兼并、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固定資產應依法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