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暫估包含什么?
應付賬款暫估是指企業根據已知信息對尚未明確確定的費用進行估計,并在財務報表中予以相應的核算和披露。
暫估包含了由于貨物和服務的購買而尚未支付的賬款、以及尚未收到發票或尚未核對準確金額的賬款。
這些估計是基于過去的經驗和當前的市場條件進行的,有助于企業及時準確地反映其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正確的應付賬款暫估可以避免企業因未來實際數額與預期數額不一致而產生的財務風險,對于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義。
什么是暫估入庫?
暫估入賬指的是企業購買商品,商品已經驗收入庫,但是企業還沒有收到發票,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
暫估入庫只出現在已經驗收入庫的商品,但是月末沒有收到發票的情況下。暫估入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款。成本是不可以暫估的,需要根據實際發生數入賬。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款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后,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并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
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收到發票后的處理: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款取得發票后,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暫估入庫處理是指發生當月貨物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發票不能準確核算入庫成本的情形時,為了核算該部分貨到票未到的存貨成本,在月末按暫估價入賬的會計處理方式,體現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及謹慎性原則。
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貨物等暫估入賬時,暫估入賬的金額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購進勞務、服務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比照處理。
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是否含稅?
⑴按不含稅價入賬。
借:原材料等貸:應付賬款采用此法,好處在于:在材料成本能確認的情況下,不用調整材料出入庫存成本、生產成本、銷售成本等,缺點在于:不能準確反映應付賬款情況。
⑵按含稅價入賬。
借:原材料等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或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采用此法,好處在于:能準確反映應付賬款情況;缺點在于:如果將稅金記入“進項稅額”,會產生賬上與增值稅申報表的“進項稅額”數據不一致,如果將稅金記入“待抵扣進項稅額”,會計制度等無相關記賬依據,都不易得到稅務局人員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