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司注冊條件有哪些?
1.公司注冊,代理會計,香港及海外公司注冊
2.申請進出口權,申請一般納稅人,代理記賬,大額增資
3.工商變更,等相關財務,稅務,工商業務。
4.注冊公司、10萬至2億以上(價格可優惠) ,有地址可提供
寧波公司注冊:居住地址可以注冊公司嗎?
寧波注冊公司使用居住地址,這個是不可以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此外,《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還明確要求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必須在其登記注冊的住所地址從事經營活動。
公司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可能被課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接受警告、限期辦理登記、責令停業整頓、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處罰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3條第(二)項: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扣繳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如果企業涉及訴訟事項,對企業法人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而法院的文書也將送達住所地址,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而未收到法院文書失去出庭辯護機會,經由法庭缺席判決可能要承擔敗訴風險。(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
4、在債務履行上,如果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債務,給付貨幣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為公司住所,即注冊登記地,如果注冊登記地和經營地不一致,可能導致債務履行困難。(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88條、《合同法》第62條)
為了避免上述法律風險,建議企業選擇如下應對策略:
1、變更工商登記,將公司注冊地址變更為經營所在地;
2、設立分公司,即將經營所在地業務設立分公司;
3、若涉及稅收優惠,流轉稅可以在經營地繳納,也可以由總公司匯算清繳,所得稅由總公司匯算清繳;
4、注冊地址應有文書信函收發聯絡人,簽收的文書信函能及時轉發至公司經營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