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最少要多少注冊資金?
草案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冊資本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但是,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草案第九十一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首次出資數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但是,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專家解讀
一、注冊資本等于認繳資本現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設立公司時要一次繳清出資,依據草案,有限責任公司在設立時,股東可以向有權機關表示“認繳”一定數額的資本,認繳的資本作為公司注冊資本,是以后股東必須向公司繳納的,而在設立時并不必一次繳足,也即股東可以分期繳納出資。
二、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有特殊規定依據草案,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不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規定與有限責任公司分期繳納的方式相同。也就是說,以發起設立的方式設立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首次只需繳納200萬元,公司就可成立。剩余的800萬元在兩年內繳清即可。
而以公開募集股份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本等于股東首次向公司繳納的資本。也就是說,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收到2000萬元,公司的注冊資本就是2000萬元,收到5000萬元,公司的注冊資本就是5000萬元。
三、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現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萬元,且依據經營內容劃分為最低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30萬元不等。這限制了投資者設立公司的積極性,也容易造成資金閑置。草案一旦獲通過,股東最少以3萬元就可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加上首付20%的規定,今后只需6000元首付便可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資金額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冊資本500萬?
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如果設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是500萬,那么首次出資額也必須不低于100萬。
《公司法》 第八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金是多少?
最低1塊錢吧,現在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只要你不填0,都可以的。原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但2014年我國實施商事制度改革之后,就取消了這一限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個人獨資公司沒有最低限額,股東也無需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