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到底都包括哪些稅?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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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沒有了營業稅,也就沒有營業稅的核算了,所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內容: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特別提醒:以前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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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業務收入產生的營業稅及附加應入哪個會計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其他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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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附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發生的相關稅費,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根據上述規定,其他業務收入計提的營業稅應列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