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標準?
2.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標準: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3.公益性社會團體確認條件:9項,了解。
稅前扣除方法:捐贈項目稅前扣除方法要點公益性捐贈限額比例扣除。
①限額比例:12%;
②限額標準:年度利潤總額×12%;
③扣除方法:扣除限額與實際發生額中的較小者;
④超標準的公益性捐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非公益性捐贈不得扣除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應作納稅調整。
【提示1】計算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的依據是年度會計利潤總額,不是應納稅所得額。
【提示2】企業將自產貨物、外購的原材料等用于捐贈,應分解為按公允價值視同對外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提示3】對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主管稅務機關應對照財政、稅務部門聯合發布的名單,接受捐贈的群眾團體位于名單內,則企業或個人在名單所屬年度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接受捐贈的群眾團體不在名單內,或雖在名單內但企業或個人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屬于名單所屬年度的,不得扣除。
根據稅[2018]1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準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群眾團體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二)縣級以上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
(三)對接受捐贈的收入以及用捐贈收入進行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且申報前連續3年接受捐贈的總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業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公益性群眾團體前3年接受捐贈的總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業的支出比例低于70%的,應當取消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