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北京公司注冊地址出租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北京公司注冊地址出租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外地人可以在北京注冊公司嗎?需要什么?
任何地區的人在北京都可以注冊公司。資料及流程:一人有限公司要10萬資金,2人以上需要3萬就行。
注冊公司流程:1、企業名稱預先登記2、企業設立登記3、前置審批前置審批是指企業登記注冊前,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經營資格的審查。一般企業不需要。
一、名稱核準所需資料:1、準備資料: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確定事項:名稱、地址、經營范圍、是否獨立核算。
二、工商局設立申請受理所需資料1、總公司已年審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三份;2、總公司章程復印件一式二份;3、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5張;4、18周歲至今簡歷及一寸免冠相片2張;5、新公司住所的房屋租賃合同一份(一年以上租期)、及相關產權證明、租賃發票;6、總公司經營范圍涉及的前置批文復印件一份;7、分公司經營范圍涉及的前置批文原件及復印件;8、總公司企業代碼正副本復印件三份; 9、總公司稅務登記證正副本本復印件三份。
公司注冊地址可以出租嗎?相關法律如何規定?
公司的注冊地址是不可以出租的。
相關法律如下規定:
公司注冊地址一般要求是寫字樓,也可是以下情況:
(1)自建房作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建設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2)原屬區縣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機構調整無法再由其出具權屬證明的,可由區縣政府明確的部門出具產權證明。
(3)使用國有企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可由主管該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出具產權證明。
(4)使用科技園區(開發區)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由所在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具有出租房屋經營項目的,即經營范圍含有“出租商業用房”、“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設施”等項目的,由該企業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6)使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報表》以及消防部門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屬機構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屬機構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9)使用中、小學校的非教學用房作為住所的,由所在區縣教委出具同意經營的意見。
(10)經市商務局確認申請登記為社區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該場所作為住所從事經營的證明。
(11)申請從事報刊零售亭經營的,按照北京市《關于加強全市報刊零售亭建設的意見》的規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證明。
(12)在已經登記注冊的商品交易市場內設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住所證明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并提交加蓋該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公司的注冊地址是不可以出租的,如同公司的名稱不能出借,公司的注冊地址是具有唯一性的,是不能夠出租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辦事機構所在地,即公司開展業務活動和處理公司事務的公司機構所在地。對于達到一定規模的公司來說,公司的辦事機構往往有多處,考慮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個,因此在有多處辦事機構的情況下,應根據各辦事機構所處理業務的性質不同,確立其中一個為主要辦事機構,從而該公司的住所便是該辦事機構所在地。
公司在成立前應先擇定其住所,在申請公司注冊登記時,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證明,以證明將要注冊的公司對該住所享有使用權。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一,假若未作記載,則有違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經登記的住所若日后變更而未作變更登記,公司不得以變更的住所對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經登記即產生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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