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何辦理代理記賬機構許可證?
一、申請對象
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區、縣級市財政局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才能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二、審批條件:
①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②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③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④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會計管理制度。
三、申報材料:(注:所有材料請用A4紙準備并請用拉桿夾裝訂成冊)
(1)機構協議或章程一份;
(2)所有從業人員及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所有從業人員及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每個人都必須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繼續教育成績合格單;
(4)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所有從業人員及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在此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一份;
(6)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的房產證或租賃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各一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每年報備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1.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
2.營業執照、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3.專職及兼職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條件是什么?
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至少有三名持有會計證的專職從業人員,同時可以聘用一定數量相同條件的兼職從業人員;
二是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三是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四是機構的設立必須依法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除會計師事務所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必須向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經審查符合條件并領取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方能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